扫码分享
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(EOD模式)
申报工作界面清单
EOD模式是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的重要举措,是破解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,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论在项目运作与实际操作层面的具体应用。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、夯实区域“绿水青山”本底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起到重要牵引带动作用。
为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投入,加强金融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支撑,推进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,实现供需有效结合,生态环境部主持建设了“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(以下简称项目储备库)”,从项目融资角度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投入环境治理项目,让入库的EOD项目基本都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。2022年3月,“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系统” 已上线并正式运行。继《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》(环办科财函〔2021〕468号)后,项目改为常态化的申报入库,即按照“成熟一个,申报一个”原则,由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该系统线上申报,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论证评估同意后由线上提交生态环境部。
中政智信深入研究和梳理国家相关政策、试点案例,特编制此工作界面清单方便政府、有意参与EOD项目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参考。
大气污染防治、水生态环境保护、重点海域综合治理、土壤污染防治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、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、生态保护修复、其他环境治理1
(一)主体
1、入库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、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化企业,或县级(含)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。
2、项目融资主体应为市场化企业,且其环保信用评价不是最低等级。
3、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,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5000万元;其他项目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1亿元。
(二)项目实施模式
PPP项目需满足国家有关管理要求,应适时纳入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。
鼓励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、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。
EOD项目要参考《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》(环办科财函〔2021〕468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基本要求,确保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、收益反哺、一体化实施。该文件强调:1)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,依托项目承担单位仅为一个市场主体。2)强化公益性较强、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,以系统解决区域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问题为基础,项目之间相互关联、有效融合,项目边界清晰,且须在项目层面实现关联产业收益补贴生态治理投入。
(三)EOD项目申报须满足的条件
1、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的EOD项目,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50亿元;区县级政府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的项目,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30亿元。
2、项目边界清晰,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、充分融合,避免无关项目捆绑,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。
3、除规范的PPP项目外,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,不以土地出让收益、税收、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。加强重大项目谋划,优化项目建设内容,力争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。
4、EOD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入库范围要求,且要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。产业开发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、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,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投融资、土地、资源开发、政府债务风险管控、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,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,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。
5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每年入库EOD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。
三、EOD项目申报工作流程及界面清单
操作阶段 | 操作事项 | 操作方法 | 资料清单 | 输出成果 | 实施主体 | |
(一) 项目准备 | 前期准备 | EOD项目包装和谋划 | 1、科学确立环境治理内容。按照大气污染防治、水生态环境保护、重点海域综合治理、土壤污染防治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、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、生态保护修复、其他环境治理8项内容进行区别确认环境治理具体工作内容 | ü 国土空间规划; ü 项目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; ü 环境规划; | 1、项目四至范围 2、生态治理项目,关联产业项目 3、项目策划方案暨项目所在片区生态修复转型发展规划 | 由项目申报主体(政府部门)委托第三方规划咨询机构 |
2、合理谋划关联产业项目。需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,还要实现和环境治理项目的融合发展。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有生态农业、旅游、康养、科创、清洁能源等 | ü 区域十四五规划; ü 政府工作报告; ü 专项产业规划; | |||||
申报资料准备 | 1、项目基本信息表 | 1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| ü 项目所在片区控规 | 1、项目可研报告 2、项目申报入库实施方案 | 由项目申报主体(政府部门)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 | |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| 2、编制EOD项目入库实施方案 | ü 项目可研报告 | 项目实施方案 | |||
3、实施方案 | ||||||
4、承诺函 | 承诺函由项目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(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)盖章。 | 盖章后的承诺函 | 申报主体、实施主体 | |||
审批手续准备 | 确定实施主体并履行相关手续 | EOD项目落地模式包括PPP、ABO 或 流域治理+片区开发等方式,政府通过公开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授权委托等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| ü 根据模式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| 明确实施主体、签订相关合同 | 生态环境、发改、住建、水利、财政等部门,视项目类别确定 |
注:生态环境部审核周期每2个月一次,全年可申报。
操作阶段 | 操作事项 | 操作方法 | 资料清单 | 输出成果 | 实施主体 | |
项目准备 | 审批手续准备 | 完成项目备案申请及立项手续等 | 发起项目备案申请和立项审批流程 | ü 项目可研报告 | 同意立项审批文件 | 生态环境部门、发改部门 |
(二) 项目申报 | 方案上报 | 1、实施主体将拟入库EOD项目实施方案及可研报告、立项手续、承诺函等报至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,由其通过该系统线上申报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| ü 实施方案、可研报告、立项手续、承诺函 | 上报至省生态环境部门 | 项目实施主体、区县生态环境部门 | |
省级专家评审、上报 | 2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经组织专家论证评估,并出具项目论证评估意见后,由线上提交生态环境部。 | 项目评估意见 |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| |||
国家级专家评审、入库 | 3、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准予进入“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” | ü 专家评估意见 | 项目入库 | 国家生态环境部 | ||
(三) 项目实施 | 确定实施模式 | 1、确定项目实施模式(PPP\ABO等) | 项目实施模式 | 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 | ||
编制投融资规划和资金平衡方案 | 2、在能够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的基础上,编制项目的投融资规划及资金平衡方案 | ü 项目可研报告、实施方案 | 投融资规划和资金平衡方案 | 由实施主体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 | ||
编制落地实施方案 | 3、编制项目落地实施方案,确定项目的投融资架构、项目的交易结构、收益来源、回报机制、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边界、项目土地、资源开发利用、社会资本采购等事项 | ü 投融资规划、资金平衡方案 | 落地实施方案 | |||
对接政策性金融机构 | 4、对接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确定项目贷款相关事项 | ü 融资规划、资金平衡方案、落地实施方案、实施主体资信证明等 | 贷款授信 | 实施主体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 | ||
对接社会资本 | 5、对接社会资本,准备项目招标事宜等 | 方案、章程、招标公告、合同等 | 实施主体、第三方咨询机构、社会投资人 |
注;实施主体民企国企均可,信用等级越高越好。
1、关于印发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财资环(2021)100号
2、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环办科财函〔2021〕468号
3、关于印发《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批注1: 关于印发《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(试行)的通知 (环办科财〔2022〕6号)